摘要
近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要求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8月31日前完成排查并上报结果。这一举措距离5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司联合召开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以下称管理工作视频会)仅过去一周时间。 这也是工信部自2019年以来连续多年组织的安全排查中,涉及领域最广、要求最为具体的一次。 排查内容细化,与电池新国标形成联动 工信部官网信息显示,管理工作视频会研究部署了本年度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工作。会上强调“将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实抓细”,同时明确要求,车辆生产企业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要自觉扛起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信部此次发布的排查通知,是将三部门会议的要求转化为具体落地的方案。 据了解,排查范围覆盖所有已获得准入许可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包括被兼并重组企业的存量新能源汽车。排查内容涵盖产品质量安全、运行监测安全、售后服务安全、安全事故排查及新能源安全体系建设情况自查五个方面,形成了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运行使用、售后服务的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其中,产品质量安全排查被列为重中之重,重点关注动力电池系统安全和新能源整车质量安全,特别是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功能安全及预期功能安全,以及极端天气或特殊工况下的车辆质量安全风险。 在安全事故排查方面,通知提出了更为严格的上报要求。普通起火燃烧事故发生后,企业须在24小时内上报基本信息;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须在12小时内上报基本情况;所有事故均需在5日内提交详细信息,包括事故前3个月的监测数据。 最为重要的是,通知明确规定,同一车型出现三起及以上起火燃烧事故的,企业必须统计相关车型产品配置和技术特征信息,制定专项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并落实处置措施。对于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或未主动处置安全隐患的企业,监管部门将视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采取约谈、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或撤销产品公告,以及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缺陷调查并责令召回等处罚措施。 此次排查与即将实施的GB38031-202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还形成了联动。